好吧,昨天忘了记录了,也是没有什么可以记得事儿,不过今天有了。
我当了一回活雷锋。
当时是我想逃课出去上网,结果看见一群小混混推搡着一个男生,本来不想管的,但那个男生穿着我们学校的校服,我要经过的时候他抬头看了我一眼,他眼睛真好看啊,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害怕,啧,我也是猪油蒙了脑了,冲上去就把那几个混混揍了,结果自己也不可避免带了伤,两败俱伤。
等他们走了我问那个小男生叫什么,他说他叫林雾,名字怪好听的,跟他人很配。
但是他说他是高三的学生,我居然比他小?!
他对我说了谢谢,给了我一块奶糖。
唉,别人都是英雄救美,我英雄救书生???
算了算了,就当老子日行一善啦!